土地增值税项目信息采集
业务描述:
1.本表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的纳税人,在立项后及每次转让时填报。
2.凡从事新建房及配套设施开发的纳税人,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据实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本表所列内容。
3.本表栏目的内容如果没有,可以空置不填。
功能入口
登录新疆电子税务局网厅后,点击页面右下方常用功能区域的“申报缴税”,点击【网上申报系统】图标。
点击【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进入本功能。
信息采集
查询:如果存在已采集的信息,点击“已有土地增值税项目编号及名称”的下拉列表,可以选择已采集的信息。可以查看或者修改信息。
修改:点击“已有土地增值税项目编号及名称”的下拉列表,选择需要修改的项目,对系统展示的内容进行修改。
新增:点击【增行】按钮新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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