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操作规程
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
1、 功能说明
用票单位书面向税务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税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
2、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
3、 前置条件
(1) 已经正常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
4、 操作步骤
(1) 步骤1:主界面
(2) 步骤2:填写信息
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确认,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并上传相应附件。
(3) 步骤3:提交
对填写的信息确认无误后,可进行提交。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提示提交结果:
(4) 步骤4:查看进度
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