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
1、 功能说明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内,首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或土地信息发生变更
2、 操作路径
(1)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源信息采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
(2)我要办税à税费申报及缴纳à常规申报à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3、 前置条件:
(1) 已经正常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
(2) 已经在税务机关登记税费种认定信息。
4、 操作步骤
● 城镇土地使用税源信息采集
(1) 步骤1:主界面
注意:采集土地税源信息时,若是全新的土地,需要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模块操作,若是已有土地或之前已经采集,只需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变更模块填写变更信息。
(2) 步骤2:填写信息
(3) 步骤3:提交信息
●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1) 步骤1:主界面
(2) 步骤2:获取税源信息
(3) 步骤3:提交申报表
(4) 步骤4: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