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负责全区内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纳税服务等工作(注: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机构办公地点为扬州市兴城西路172号,邮编225100,
电话0514-87990305 ;
扬州市维扬路469号,邮编225100,
电话0514-8796858。
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负责区级重点税源企业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风险应对等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扬州市兴城西路185号,邮编225100,
电话0514-87297688。
三、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负责区内建筑安装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风险应对等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扬州市邗江中路543号,邮编225100,
电话0514-87985711。
四、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负责区内涉外税收企业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风险应对等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扬州市扬子江北路95号,邮编225009,
电话0514-87879375。
五、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新盛税务分局
负责新盛街道、甘泉街道、杨寿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等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扬州市绿杨路598号新盛街道办事处内,邮编225100,
电话0514-87969312。
六、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蒋王税务分局
负责蒋王街道、瓜洲镇、杨庙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等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扬州市长江路86号,邮编225100,
电话0514-87941497。
七、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槐泗税务所
负责槐泗镇、方巷镇、公道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等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吉星路1号,邮编225115,
电话0514-78657658。
八、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邗上税务分局
负责邗上街道、西湖镇、维扬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等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扬州市邗江中路543号,邮编225100,
电话0514-87969399。
九、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双桥税务分局
负责双桥街道、竹西街道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等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扬州市扬子江北路95号,邮编225009,
电话0514-87975278。
十、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瘦西湖税务分局
负责瘦西湖街道、平山乡、梅岭街道、城北乡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等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扬州市长春路7号,邮编225007,
电话0514-8795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