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负责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本级特服号日常管理和业务运维;接受、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工作;负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的各类涉税涉费受理和办理;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备案、税收证明开具等;负责发票、税收票证的实物管理。
机构办公地点:吴江区太湖新城鲈乡南路1868号,邮编215200,
电话0512-63483605。
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负责全区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吴江区太湖新城鲈乡南路1868号,邮编215200,
电话0512-63013371。
三、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
负责江苏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吴江区松陵镇云梨路1688号,邮编215200,
电话0512-63960582。
四、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
负责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黎里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吴江区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洋砂路100号华信大厦,邮编215211,
电话0512-63245891。
五、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盛泽税务分局
负责盛泽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吴江区盛泽镇舜湖西路2099号,邮编215228,
电话0512-63552196。
六、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松陵税务分局
负责松陵镇、太湖新城、滨湖街道、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吴江区太湖新城鲈乡南路1868号,邮编215200,
电话0512-63424952。
七、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震泽税务分局
负责震泽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吴江区震泽镇震南路1658号,邮编215231,
电话0512-63781388。
八、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平望税务分局
负责平望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平望镇中鲈生态科技园唐家湖大道18号,邮编215221,
电话0512-63101532。
九、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七都税务分局
负责七都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吴江区七都镇七都大道1588号,邮编215234,
电话0512-63056818。
十、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桃源税务所
负责桃源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吴江区桃源镇东方大道580号,邮编215231,
电话0512-63787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