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烟花爆竹许可证办理需要准备那些资料呢?
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条件和所需资料如下:
一、 办理条件
1、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资质;
2、实行专店或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
3、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法律、法规以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向当地安监站索取)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预先核准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主要负责人、售货员的安全资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经营场所产权证或租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六)零售场所房屋结构、周边安全条件说明及平面示意图
(七)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清单及张贴安全警示标志清单
(八)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安全承诺书(向所在地安监站索取);
(九)与持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单位签订的配送货协议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一式二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年)
三、办理地点: 望城区雷锋北大道1688号政务中心区安监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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