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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代开事项
尊敬的纳税人:
“浙江省网上税务局”已全面上线,您可以通过网上申请代开发票服务,在线申请、在线审核、在线办结,免去排队之忧。
☆ 发票开具事项目录
1、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
2、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
3、代开发票作废
☆ 操作指南
业务流程:
纳税人:模块进入——表单填写——提交保存——信息反馈
税务端:管理平台——受理/不受理——同意导入核心征管/不同意退回——反馈
申请步骤:
●专用发票代开
1. △选择办理事项
登录路径:【网上办税】—【发票办理】—【发票代开】—【专用发票代开】
2.填写表单
△免责条款
纳税人需要在阅读完成后,选择“同意”使代开流程继续,如果选择“不同意条款内容”,则提示纳税人“请前往就近办税服务厅进行业务办理”。
△填写申报表
带*栏次为必填项,其中销售方相关信息已经由系统自动获取,前次录入过的购买方信息系统会自动保存
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货物、劳务、服务不予保存和通过(例如枪支、弹药、毒品、爆炸物等)
△选择扣款方式
系统会弹窗显示税额
缴纳税款方式:TIPS扣款、第三方支付(银联、电子银行、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微信支付目前尚未实现
△取票方式
A选择邮寄发票:
系统自动弹出邮寄信息(包括收件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邮编),其中自动弹出的收件人为核心征管系统登记的法人、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之一,收件地址为核心征管系统登记的注册地址或经营地址之一。也可自行输入修改地址。
B选择税务大厅取票:
为方便纳税人按照就近原则上门领取纸质发票,系统自动带出该企业进行实名认证且授权的人员名单(如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等)为取票人,纳税人也可自行选择取票人。取票人员凭系统生成的二维码和有效身份证件至全市各办税厅或自助机取票。
注:若选择大厅缴款取票方式只能选取“税务大厅取票”
△结束
可打印申请表留存,也可以保存二维码去扫码取票。
3.查询办税进度
纳税人可通过【自我查询】—【办税进度】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办税状态为【已申请】:
指税务机关还未受理该项申请,纳税人可进行【查看】、【作废】等操作,【查看】可显示申请表单的详细信息,【作废】则可撤销申请;
△办理状态为【已退回】:纳税人可查看税务机关不予受理原因,并根据情况是否重新发起申请。
△办税状态为【已办结】:若纳税人申请取票方式为邮寄,则此时只需等待配送纸质发票上门;若纳税人申请取票方式为办税大厅自取,则此时可到受理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发票。
☆ 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事项
☆ 操作指南
业务流程:
纳税人:模块进入——表单填写——提交保存——信息反馈
税务端:管理平台——受理/不受理——同意导入核心征管/不同意退回——反馈
申请步骤:
●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
1.选择办理事项
登录路径:【临时经营纳税人通道】—【普通发票代开】
2.填写表单
△免责条款
A.申请人应自行谨慎判断,确保代开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与损失;
B. 纳税人税款缴纳后应及时领取所代开的发票(发票必须在申请当月月底前领取),若因纳税人自身原因导致发票未及时领取的,所造成的后续损失由纳税人自行承担;
C. 因地震、水灾等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无法及时取得代开发票的,税务机关不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
D. 纳税人应对网上的申请代开信息、生成的二维码承担保密义务,若应纳税人自身原因导致代开信息泄露,所导致的相关责任与损失由纳税人自行承担。
纳税人需要在阅读完成后,选择“同意条款内容”使代开流程继续,如果选择“不同意条款内容”,则提示纳税人“请前往就近办税服务厅进行业务办理”。
△填写申报表
纳税人可以选择行为模式:零售、服务或生产,并继续填写完整申请表。
带红色*的为必录项,填完点提交
目前自然人只能选择代开普通发票选项,在月底最后一日自动判定不能通过网上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同时在提交申请后会自动依据增值税税额带出应征附加税费,纳税人代开发票实现一次缴款。提交申报单的同时显示主附税信息。
系统弹窗提醒再次确认业务真实
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货物、劳务、服务不予保存和通过(例如枪支、弹药、毒品、爆炸物等)
△选择发票类型
在发票类型上增加电子发票的选择,纳税人输入邮箱地址,开具成功后将会通过邮件形式发送给纳税人。
△选择扣款方式
缴纳税款方式:TIPS扣款、第三方支付(银联、电子银行、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大厅缴款。
注:目前自然人缴税支付方式开通支付宝支付、大厅缴款,其他支付方式正在完善中(如微信支付、手机银行支付等)。
△选择取票方式
A选择邮寄发票:
系统自动弹出邮寄信息(包括收件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邮编);纳税人也可以录入邮寄信息:收件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邮编。
B选择办税厅自取发票:
取票人员通过实名认证,凭系统生成的二维码和有效身份证件至办税厅实名取票。
注:若选择大厅缴款取票方式只能选取“税务大厅取票”
△结束
代开申请表可直接打印出来,也可以保存二维码去办税厅自助机取票。
☆代开发票申请作废
☆ 操作指南
业务流程:
纳税人:模块进入——表单填写——提交保存——信息反馈
申请步骤:
●代开发票申请作废
进入代开发票作废功能模块,选择代开发票作废
选择代开的时间区间,点击查询,该区间内能作废的代开申请都会显示,
选择一条作废。
作废成功,点击确定。刷新页面即可看到被作废的记录不显示了。
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由原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合并组建的部门,将具体承担全省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征管业务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对原国地税电子税务局进行了初步整合,升级为浙江省网上税务局,并于2018年6月15日24时上线,网址: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