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办家庭农场政府有扶持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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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全国家庭农场可申请的8个补贴项目(按时间顺序)如下:

1.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

申报时间:5-6月

受理单位:农业部

支持范围:从事蔬菜集约化育苗3年以上、已有年培育蔬菜优质适龄壮苗500万株以上能力,近3年内未出现假劣种苗问题。

资金补助数额:中央资金500万元以内。

2.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申报时间:6月底

受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申请补助数额:300万元。

3.农业综合开发专项-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申报时间:6-8月底

受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申请补助数额:300万元。

4.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申报时间:7-8月

受理单位:农业部(各县农委、农业局)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资金补助数额: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元。),每个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

资金补助数额: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元。

5.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申报时间:8月

受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支持范围:粮食主产区,灌区位于或跨越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灌溉面积为5~30万亩。

资金补助数额:单个项目的总费用不超过2000万元。

6.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化

申报时间:9月

受理单位:农业部、财政部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通风库、冷藏库和烘干房等产地初加工设施。

资金补助数额:先建后补,视具体情况。

7.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申报时间:10月

受理单位:财政部

支持范围: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 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等。

资金补助数额:500万-800万元。

8.扶贫项目

申报时间:不定

受理单位:扶贫办

支持范围:带动农民增收性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

资金补助数额:500万元。

除大型项目补贴,各地还给予家庭农场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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