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名称核准全程电子化业务用户操作指南(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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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3 选择调整事项

选择企业名称已核调整事项,在调整事项对一个的中打勾,表示选中。选择完毕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填写信息界面。以“调整名称或行业代码”为例。

调整事项选择界面

29 调整事项选择界面

内资已核调整事项:

调整名称或行业代码

调整地址

调整注册资本(金)

调整、投资人名称和证照号码

调整经营范围

延长保留期

调整企业类型

外资已核调整事项:

调整名称或行业代码

调整地址

调整注册资本

调整投资人、投资额及比例

调整经营范围

延长保留期

调整企业类型

注意: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投资人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投资人不同的,应当另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支持一次选择多个调整事项。外资名称已核调整时选择“调整注册资本(金)”事项的,系统会默认也勾选“调整、投资人名称和证照号码”事项。

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选择“调整投资人、投资额及比例”调整事项的条件:属勘误性质,涉及投资人信息报错的允许微调,并需要在“其他信息”界面上传投资人资格证明文件电子扫描件(*.pdf)。

1.1.4.4 填写信息

名称变更”界面:系统默认显示最后一次核准的信息,申请人可以直接对信息进行修改、调整,并通过【字号检查】按钮,对填写的企业名称进行初步检查。检查通过,点击【下一步】按钮打开“其他信息”界面;检查不通过,需要调整界面信息直至检查通过后才可以继续操作。具体注意参考1.1.3.2中填写“名称信息”界面信息的注意

变更申请信息录入界面

30 变更申请信息录入界面

“其他信息”界面:信息录入内容及具体注意参考1.1.3.2中填写“其他信息”界面信息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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