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  • 来源: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 关注:17

序号

二级机构职责

实施部门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及地点

1

负责文电、印章、机要、档案、接待和综合会务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后勤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督查和绩效管理工作,负责统筹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工作。承担组织编制全市自然资源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落实自治区、市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有关任务。拟订和落实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技成果和信息化管理工作。

办公室

刘义

0777-2825674

法定规定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钦州市钦北区永福西大街12号

2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财政方针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管理法律、法规制度,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缴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协调自然资源非税收入征缴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及重大专项投资监管工作,指导检查派出机构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决算、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工作及相关信息公开。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参与提出重大备选项目,参与管理基本建设和重大装备。

财务与资金运用科

张雪云

0777-2850633

3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局党组管理的干部进行考核、任免及管理。负责编制干部职工培训规划、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培训。负责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人事科

苏小倩

0777-2860188

4

开展自然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统筹协调调研工作,组织协调调研课题的评审、交流和成果转化。负责综合性政策文件的会签、会审,起草重要文件文稿,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全市与自然资源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同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管理方面重大行政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有关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有关史志、年鉴的编撰工作。

政策法规科

黄福凤

0777-2818310

5

负责履行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职能。依法受理申请人提出的符合规定要求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政务服务事项申请,依法作出并送达行政审批决定及审查结果。协助收缴法定规费、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及政务服务事项的业务信息。协助市行政审批局处理涉及自然资源部门的相关咨询、投诉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综合统计分析和信息公开。依法承担报国务院、自治区和市批准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查、报批工作。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协调办理与市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科

裴斌

0777-2850786

6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开展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市水、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海洋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建设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承担市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

陆海川

0777-2860201

7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与应用,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档案资料,建立不动产信息公开查询系统。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

李文婷

0777-3682009

8

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和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并落实相关考核标准。负责拟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指导开展国有土地收储工作。承担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土地市场调控。负责主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等工作,指导县(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作价出资工作。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动态监测和自然资源批后监管,落实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落实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游金斌

0777-2823974

9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核及相关修编、调整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报自治区、市审批的市、县(区)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报备等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市级重大专项规划。负责统筹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和相关海洋保护利用等控制线的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国土空间规划科

蓝锋

0777-2860912

10

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全市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耕地、林地、草原(地)、湿地、海洋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指导和监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拟订和落实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覃有昌

0777-2820015

11

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土地征收征用法律法规、地方性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市土地征收征用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对全市集体土地、国有农用地征收征用的指导、协调、监督工作。负责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制定相关工作。负责征地政策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征地信息系统建设、征地信息公开和相关统计工作。负责主城区和滨海新城规划范围国有土地征用工作。拟订主城区和滨海新城规划范围年度征地计划,并协调落实征地任务。指导主城区和滨海新城规划范围实施征地单位及项目业主做好项目用地前期调查及资料的整理上报工作。负责审核实施征地单位上报的具体征地项目补偿费用概算方案。

土地征收征用管理科

罗艺辉

0777-2822131

12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负责国土空间生态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临时用地管理工作。指导海洋生态、海域海岸带和海岛修复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监督和指导县(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协助自治区管理地质勘查和地质工作。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组织界定地质灾害治理责任。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地质管理科

李祥春

0777-2857770

13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负责补充耕地指标管理。组织耕地分等评价工作。指导和监督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原(地)、湿地等自然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监督和指导县(区)耕地保护工作。

耕地保护监督科

叶丽莉

0777-2850800

14

拟订和落实全市矿产资源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工作。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护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钟乳石。组织实施矿业权管理政策,管理矿业权市场。统计分析并指导全市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全市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种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县(区)的矿业权管理工作。做好涉及自然资源管理的安全生产工作。

矿产资源管理科

陆挺

0777-2877631

15

拟订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建立和管理市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监督管理全市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组织实施测绘行业管理政策和规定,监督管理测绘活动和测绘产品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做好管理权限内的测绘资质证书、作业证的审核、审批和年检等工作。备案外国组织、个人在本市从事测绘活动。指导县(区)测绘行政管理工作。组织、监督实施全市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和规定。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全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实施界线标准样图。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指导县(区)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测绘地理信息科

熊创

0777-2858071

16

执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起草全市自然资源、测绘违法案件查处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协助自治区查处重大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测绘违法案件。负责查处较大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测绘违法案件。依法查处重大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协调全市有关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县(区)违法案件查处。指导县(区)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协调全市自然资源督察工作,汇总分析全市自然资源督察工作重要信息和违法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执法督察科

0777-2837098

17

参与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中有关市政基础设施的专项内容。负责职责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括铁路、公路、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各类管线和沟渠水利等)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对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涉及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对上述工程进行规划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负责会审或审核相关管理部门报备的市政基础设置规划控制线和基础设施布点控制范围,负责城市黄线的实施管理和审核工作。

市政规划管理科

张林

0777-2850806

18

负责中心城市建筑工程及其市政配套项目的规划管理。负责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涉及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对上述工程进行规划核实,核发建设工作规划验收合格证。负责对市局审批的建设工程的违法建设影响规划的程度进行定性,并对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违法建设作出处理。参与组织编制全市城市景观风貌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查中心城市重要景观地区、主要景观道路范围内的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负责城市雕塑、城市绿地、广场、建筑小品、城市景观照明和城市户外广告招牌及建筑第五立面等城市景观的规划管理。负责市级公建配套项目的规划管理,负责组织拟订工程规划相关管理办法、规定、标准准则和技术规定。负责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认定管理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工程规划管理科

吴益梅

0777-2850809

19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机关党委

李燕

0777-2823041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钦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市自然资源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钦州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自然资源。。。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69083.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