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公安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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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责任人 周亦民

联系方式 0577-59875719

机构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会务、机要、密码、档案、史志等工作。负责重点工作、政务公开、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指示件等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调查、收集、研究、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负责对外对接、协调接待工作。负责开展全局综合实绩评估、平安考核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政治处
责任人 杨赛

联系方式 0577-59875717
机构职能:负责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市局各级党组织抓好党员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组织、指导各级党组织开展组织活动和党的理论知识学习。承担市局党员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发展各级党组织党员。负责市局机关、直属单位、派出所机构和干部人事管理、干部监督、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训练以及辅警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组织生活和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化建设,制定全市公安教育训练发展规划。拟订全市辅警队伍建设工作规划,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辅警招录、教育培训、工资福利、抚恤优待、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辅警队伍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思想政治建设、对外宣传、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先进典型培树、公安文化建设和涉警舆情引导工作。组织、指导民警心理健康、警察体育工作。负责协调公安文联、公安影视、前卫体协、满意公安创建、意识形态斗争、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表彰奖励、评优创模工作。负责各种重大、突发涉警案(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市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的日常事务工作。组织、指导市局工青妇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和所属单位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和业务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务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警务保障室
责任人 陈玉秀

联系方式 0577-68582630
机构职能: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财务、武器(弹药)、装备、被装、政府采购、固定资产、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公务接待及重大警务活动应急保障工作。指导、监督交警大队的财务活动。指导、协调、规划、布局全市公安有线、无线、卫星和图像通信等科技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公安通信建设任务。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情报指挥中心
责任人 包邦胡

联系方式 110或0577-64237038
机构职能:负责全市110接处警、社会联动和指挥调度工作。负责全市公安快速反应和应急机制建设,协调跨区域案(事)件先期处置工作。负责信息的搜集、汇总和归口报送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情指行”全域作战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公安科技项目管理和科技成果应用推广。负责公安视频图像系统建设、管理和运维工作。组织实施公安安全防范技术应用推广、行业管理、技术监督和技能培训。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大数据”生态建设与应用,保障公安通信网络、数据安全。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涉密内容略)
法制监督大队(信访科)
责任人 林为散

联系方式 0577-68007009
机构职能: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负责起草、审核全市公安执法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日常执法活动。负责审核全市公安机关办理的收容教养、行政、刑事行政案件。组织、指导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刑事复议复核和国家赔偿等工作。组织开展执法信息化建设应用。负责公安普法教育、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等工作。组织、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和执法工作。组织协调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等政法“一体化”建设及相关法制工作。负责全市公安预审办案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的上行强制措施的审核、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刑事案件的补充侦查,参与刑事案件的侦查取证工作。组织协调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等部门预审相关工作。承担全市公安机关的信访工作、市长热线。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信访事项办理,协调督办重要信访事项。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开展信访答复复查、责任倒查、司法救助及终结申报和审核工作。负责收集、研判、分析信访情况,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意见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信访工作机制建设,督促、指导重点信访人的管控工作。指导、监督执法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政务服务科
责任人 陈如兵

联系方式 0577-68621017
机构职能:负责组织开展公安行政许可、审批、政务服务等“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负责公安行政许可、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除交通管理事项外)的统一受理和流转办理工作。负责办理出入境领域的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监督派出机构行政许可、审批、政务服务等事项工作。负责网上办事的业务咨询解答和流转处理。负责本市公安政务服务办事平台的建设、应用、维护职责,推动公安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政保基础大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出入境管理大队)
责任人 方崇闯

联系方式 0577-68661937
机构职能:组织开展停留居留境外人员、法定不准出入境人员的基础管控工作。负责出入境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和涉外事件处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治理工作。负责对特种行业、娱乐场所、内河水域、旅游景区、保安服务业等方面的治安监管。负责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民爆物品等的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等危险类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低小慢航空器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市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大型群众性活动等警卫安保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派出所开展治安防控体系、警务机制和规范化建设,指导社区警务室、群防群治组织建设以及警调衔接等工作。负责肇事肇祸重症精神患者、扬言报复社会等重点人排查管控工作。组织、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实施见义勇为工作。负责国家类考试的安全保卫工作。拟订全市人口服务管理及居住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综合信息数据统计和分析,组织、指导全市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管理、户籍制度改革及户籍窗口建设。指导、协调相关派出所户籍审批有关事项。负责指导开展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负责新居民管理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及市新居民管理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侦查打击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责任人 叶振架

联系方式 0577-68661161
机构职能: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刑侦工作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公安专业情报研判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市刑事案件侦查工作,承担命案、有广泛社会影响、严重暴力犯罪、黑恶性质等有组织犯罪及网络贩卖枪支弹药、电信网络诈骗类犯罪、经济(金融)犯罪、毒品犯罪以及其他严重恶性刑事案件等侦查工作。负责组织收集情报信息,研判、分析刑事犯罪规律特点、发展趋势,提出预防、打击对策,开展情报导侦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合成作战、视频侦查、追捕逃犯工作。组织、指导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组织、协调对外刑事协作机制建设与日常联络工作。负责全市经济(金融)犯罪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拟订预防、打击经济(金融)违法犯罪对策。指导、监督公安派出机构侦办一般性经济(金融)违法犯罪工作。协助跨地区或涉及境外经济(金融)犯罪案件的侦查和布控工作。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涉众型经济案(事)件的维稳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黑恶性质有组织犯罪及网络贩卖枪支弹药等案件侦查工作。负责有组织犯罪的线索收集、汇总、核查,开展有组织犯罪形势分析研判,为上级部门部署扫黑除恶工作提供决策支撑。组织开展黑恶性质等有组织犯罪的政策宣传与防范工作。承担全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刑事科学技术工作发展规划、刑事技术管理、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及专业手段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刑事案件现场统勘及分级分类勘验工作,承担命案等重特大刑事案件和部分一般刑事案件现场勘验工作。组织开展刑事科学技术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的建设与维护。组织开展法医检验、文检鉴定,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及法院、检察院、行政机关等送检物证检验鉴定工作。负责掌握、分析、研判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情报信息,研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对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及管理、监督易涉毒场所。组织、指导全市禁毒刑事执法,禁吸禁种,易制毒化学品和麻精药品、新精神活性物质管理,禁毒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病残涉毒违法犯罪人员收戒收押、戒毒康复、毒品预防教育等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治安海防管理大队
责任人 卢成梁

联系方式 0577-68680176
机构职能:指导、办理治安部门管辖刑事案件。承担全市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涉及海防领域、食品、药品、破坏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民警维权以及涉黄、赌等治安刑事案件侦办工作。指导、防范和查处涉黄赌等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组织、协调排查、研判、处置涉及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的不稳定因素。拟订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的安全保卫预案工作。按职责分工,指导、监督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开展治安要素管控,开展社会面维稳工作。负责监管处置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协助开展安全事故类责任调查认定工作。指导、组织开展海防设施建设与维护,出海船舶(船民)管理、无人岛屿治安管理。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特巡警大队
责任人 李细钢

联系方式 0577-68689826
机构职能:负责对暴恐犯罪、大规模群体事件、突发应急事件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等防暴处突现场处置及巡特警日常教育训练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武装巡逻执勤任务,预防和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负责警犬训练与日常管理。组织、指导全市灾害、灾难事件的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大型活动和重大任务的安全保卫工作及其他特殊执法任务。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交通警察大队
责任人 蔡寿畅

联系方式 0577-59906960(接处警)/0577-59906985(现场违法处理)/0577-59958075(非现场违法处理、车管业务咨询)
机构职能:负责起草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查处全市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负责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及各类重点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负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与预防工作。参与重大活动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参与城市建设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与设计。负责全市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的安全检验、牌证管理和驾驶人考核发证。组织、指导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科技、装备建设工作。指导、组织派出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龙港市公安局

龙港市公安局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市委、市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规定要求。部署、指导、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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