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机关党群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合作交流、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服务、资产管理等工作。办公电话:0753—2181800
( 联系电话:0753—2181800)
医疗保障管理科:
医疗保障管理科:拟订医疗保障的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拟订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等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定点机构资格确认、监督管理等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协同推动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办公电话:0753-2181769)
( 联系电话:0753-2181769)
医药服务管理科:
医药服务管理科: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选择和联系协调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指导、组织、监督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联合采购、配送和结算管理。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办公电话:0753-2181796)
( 联系电话:0753-2181796)
基金监管和规划财务科:
基金监管和规划财务科: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识别、预警和防控机制,拟订应对预案。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计划并实施。承担全市医疗保障相关数据的管理、统计分析及精算等工作,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审核汇总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机关预决算、机关财务、内部审计等工作。(电话:2189986)
( 联系电话:0753-2189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