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农业农村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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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委农办秘书科岗位职责

负责处理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组织开展“三农”综合考评,组织推进和统筹协调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

联系电话:0719-8666027。

办公室岗位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综治、会务、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扶贫工作队工作。

联系电话:0719-8111828。

人事科岗位职责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业农村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局党组日常事务。

联系电话:0719-8111850。

(四)法规科(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岗位职责

承担农业农村改革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垦相关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19-8111816。

(五)发展规划科岗位职责

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提出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政策建议。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联系电话:0719-8651772。

(六)计划财务科岗位职责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措施制定。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釆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会同有关部门监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联系电话:0719-8111820。

(七)产业指导科岗位职责

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招商引资、对口协作以及农业援藏援疆等工作。

联系电话:0719-8111822。

(八)信息统计科岗位职责

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市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719-8111829。

(九)科技教育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岗位职责

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职业农民培育。

联系电话:0719-8111851。

(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岗位职责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719-8111863。

(十一)种植业科(农药管理办公室)岗位职责

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指导蔬菜、水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烟叶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农业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业生产情况调度分析。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起草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0719-8111810。

(十二)畜牧兽医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办公室)岗位职责

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全市动物防疫检疫。

联系电话:8651664。

(十三)渔业渔政科岗位职责

起草渔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负责人:张岚;

联系电话:0719-8111831。

(十四)农业机械化科岗位职责

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联系电话:0719-8115220。

(十五)农田建设科(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办公室)岗位职责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农业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承担涉及台湾地区有关农业事务。

联系电话:0719-8115226。

(十六)机关党委岗位职责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0719-8662861。

(十七)机关纪委岗位职责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律检查工作。

联系电话:0719-8662861。

(十八)离退休干部科岗位职责

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电话:0719-865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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