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水利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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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水利局共有16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主任:肖思源

办公电话:0736-4212955

主要职能: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来信来访、安全保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等工作;参与组织提出市本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

2、政工人事股

主任:郭庆

办公电话:0736-4201673

主要职能: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群、党风廉政建设、统战、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拟订水利行业有关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

3、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主任:李琨

办公电话:0736-4226671

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共湖南省委、常德市委、津市市委关于水利工作、库区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库区移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解答移民安置政策;承担全市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作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审核的有关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协助、指导联系乡镇做好移民各项工作;负责移民后扶稽查、后期扶持规划计划监管、移民信访维稳、移民教育培训等;承办水利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主任:石启武

办公电话:0736-4226621

主要职能:水利建设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共湖南省委、常德市委、津市市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镇(街)的重要水利工程、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5、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主任:曲建华

办公电话:0736-4206378

主要职能: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跨区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跨区域流域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承办市水利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水资源和水土保持股

主任:陈强

办公电话:0736-4200522

主要职能: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参与水资源取水许可方面的审核和论证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拟订全市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等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7、河长办

主任:谢朝武

办公电话:0736-4227659

主要职能:承担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定市河长制工作规章制度、工作计划、考核方案等并组织实施。督办落实市级河(湖)长部署的工作任务,统筹协调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河湖保护工作,指导镇(街)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8、质监站

主任:胡鹏

办公电话:0736-4226631

主要职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

9、排灌站

主任:李峰

办公电话:0736-4206360

主要职能: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与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承担水能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10、山区站

主任:向世金

办公电话:0736-4226860

主要职能:负责山丘区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组织指导水库的安全监管;编制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编制上报全市重点水库度汛方案,审查小型水库度汛方案;指导全市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建设。

11、供水站

主任:郑学贵

办公电话:0736-4201675

主要职能:负责村镇供水、农村饮水、节水灌溉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指导管理;负责对口编制上报全市村镇供水、农村饮水、节水灌溉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12、湖区站

主任:王云

办公电话:0736-4201900

主要职能:负责全市河道水利建设年度计划的编制与申报;负责河道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承办堤防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审批工作;负责湖区水利结合灭螺工作;负责湖区水利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计划实施、技术指导和检查督促;指导湖区堤防水利工程的维护管理;受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和常德市水利局委托负责本市列入洞庭湖治理工程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湖区防汛抢险技术指导;依法管理河道,负责河道清障;负责开发利用湖区水利基本技术资料的管理;负责管理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13、水政监察大队

主任:杜修峰

办公电话:0736-4201672

主要职能:负责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提出行政裁决、行政处罚决定的建议或根据授权采取其他行政处置措施;参与水行政许可和水行政审批;负责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根据授权对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负责依法征收河道采砂管理费、河道洲滩开发费;负责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的执法工作;参与调处乡镇间水事纠纷;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查处水利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负责审查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具体范围,制定防治方案;开展水土流失监测工作和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研究;负责调解水土流失防治纠纷,查处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征收水土保持规费。

14、城市水利管理站

站长:邓智

办公电话:0736-4222247

主要职能:城市水利管理站负责城区(护市垸、窑坡垸)防汛抗旱的组织和技术指导;负责城区(汪家桥、护市、窑坡电排)排涝机埠的维护管理、生活生产废水、渍水排出;负责防汛堤垸、水闸、交通闸的建设和管护;负责防汛物资器材储备和防汛设施管理。

15、新洲下垸修防会

主任:杜修林

办公电话:0736-4261118

主要职能:新洲下垸修防会,负责新洲下垸防汛抗旱的组织和技术指导;负责垸区农田渍水抢排、防洪大堤的建设管护;负责防汛物资器材、设施的管理。

16、西湖垸修防会

主任:宁平德

办公电话:0736-4251676

主要职能:西湖垸修防会,负责西湖垸防汛抗旱的组织和技术指导;负责垸区堤防管理及建设管护;负责防汛物资器材、设施的管理。

津市市水利局

津市市水利局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普查和调查评价工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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