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发展和改革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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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财务、安全、保密、信访、督查、后勤、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承担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以及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牵头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相关工作,协助办理行政复议工作。组织普法宣传工作。

正副职负责人: 金则青
电话: 0572-5123537
2国民经济综合科(挂发展规划科、信用建设科牌子)
工作职责:
组织研究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相衔接。承担规划编制立项以及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审核工作。参与编制县级空间规划目录清单。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进高质量发展政策建议。组织宏观调控政策评估指导。承担各类开发区(园区)的统筹规划和重大平台整合提升工作。组织研究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战略,编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协调指导公共信用异议处理和权益保护等工作。承担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法定主体的公共信用评价,建立和管理公共信用档案。推进公共信用产品在政府部门中的协同应用和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信用工作,组织实施跨部门、跨地区联合信用奖惩。指导培育信用服务机构,推动信用经济发展。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最美县域建设工作。承担军民融合相关工作和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 邹巍
电话: 0572-5123666
3、综合改革科(挂金融改革科牌子)
工作职责: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承担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政策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拟订新型城镇化政策,编制并推进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指导特色小镇培育建设、中心镇发展改革和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发展改革相关政策。承担综合管理企业债券发行相关工作。牵头组织、推动和指导地方金融改革工作,协调和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承担全县政策型保险综合管理工作。
负责人: 张红宏
电话: 0572-5123540
4、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科
工作职责:
拟订重点建设项目政策。承担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提出县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和年度计划,承担县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督导,以及县重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未来社区建设。编制铁路专项规划。承担县重大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铁路规划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 瞿红
电话: 0572-5123532
5、投资管理科
工作职责:
    监测分析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政策、规划、计划和措施。审核相关重大项目,协调相关要素平衡保障。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管理工作,提出县财政性建设资金规模和投向的建议,提出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建议。参与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承担国内资金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及政策协调有关工作。承担央企对接工作。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和审核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综合交通建设年度投资计划。提出交通项目专项投资安排建议,审核交通等基础设施领域相关建设项目。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工作。承担有关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指导重大对外交流平台建设。承担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平衡发展和布局优化工作。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组织上报利用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规划备选项目。优化利用外资环境,组织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统筹协调重点领域的国际合作。承办有关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承担省、市审批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审核转报工作。承担“最多跑一次”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办政务服务(含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相关工作。承担“标准地”、承诺制等相关工作。指导本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 张雯
电话: 0572-5127007 电子邮件:
地址: 安吉县商会大厦4楼

6、产业发展科(挂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科牌子)
工作职责:
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组织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协调实施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高端产业功能区、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引导促进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协调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提出规划布局建议。按分工管理相关科创、创新平台。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审核高新技术产业、电子政务和信息化类相关项目。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综合分析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的规划和相关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指导、推动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和示范工程建设。提出农村经济、生态保护和建设发展相关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承担全县农业区划综合管理工作。
负责人: 莫士杰
电话: 0572-5123552

7、能源科
工作职责:
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承担能源预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应急保障和能源节约相关政策的制定。承担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相关监管工作。承担电力运行管理、电力电量综合平衡,监督指导电力调度。承担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工作,指导节约用电。审核转报成品油、天然气、电网、新能源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审核转报工作。承担新能源推广应用工作。承担政府能源对外合作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能源执法工作。承担能源行业管理以及节能降耗、能源“双控”等工作。
负责人: 张咏
电话: 0572-5123538

8、服务业发展科(挂社会发展科牌子)
工作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服务业重大空间布局优化、平台载体建设,组织实施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消费相关政策。推进服务业融合发展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管理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拟订流通领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拟订粮食和棉花、肉类、食糖等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社会发展分析评估。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的有关事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的新建、扩建、布局调整等工作。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增加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提出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相关建议,参与健康产业等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
负责人: 王欢丽
电话: 0572-5123542

9、价格管理科
工作职责:
承担价格监测、价格调控工作,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政策建议。起草有关价格和收费的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价格和收费的改革调整方案,拟订权限内价格和收费的改革方案、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管理目录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辖区内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承担有关价格行为规则拟订、发布相关指引工作。指导成本调查监审工作,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发布有关成本信息。承担政府调定价项目成本监审。负责价格成本监审监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行业成本信息披露和公开制度,指导企业建立成本约束机制。
负责人: 肖彦
电话: 0572-5123536
10、合作交流科(挂对口支援科牌子)
工作职责:
    牵头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工作,参与G60科创走廊建设,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规划、政策和行动方案。统筹推进融入上海“1+10”同城化都市圈和“1+7”大都市圈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接轨上海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协调、指导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规划、计划。牵头参与全省大都市区发展战略的实施,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参加县外大型经贸活动和展会。参与杭州都市圈建设的组织、联系、协调和服务工作。承担与国内其他城市间友好合作工作,协调推进政府间合作交流事项。指导、协调和服务各类经济合作组织间的经济合作交流。协调对口支援、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合作工作,组织或参与编制相关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提出年度援建项目实施和资金安排建议。协调、联系前方工作机构、县级部门和乡镇开展对口工作。
负责人: 范文超
电话: 0572-5123548

11、金融发展与监管科
工作职责:
金融发展与监管科。拟订并组织实施金融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保障。承担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等情况的考评工作。负责建立与人行、银保监等金融监管机构沟通协调机制。指导、管理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地方金融组织,引导其规范发展,并承担相应的日常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牵头建立地方金融稳定协调机制。承担防范和化解重大地方金融风险工作。配合防范和处置地方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协调组织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排查、监测预警、宣传教育和案件处置等工作。配合推动地方金融信用环境建设。
负责人: 王辉
电话: 0572-5123426

12、资本市场科
工作职责:
指导和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直接融资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改制、挂牌上市鼓励支持政策。承担企业股改培育和挂牌上市工作,指导和推动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承担上市公司稳定发展的协调工作。
负责人: 江泱
电话: 0572-5123428
13、安吉县能源监察大队
工作职责:
(一)监督检查全县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和用能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标准情况。
(二)核查全县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监督落实节能措施。
(三)依法对全县工业企业、公共建筑物等进行节能监察,对全县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公共建筑物单位面积能耗限(定)额等进行专项对标监察。
(四)受理能源利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
(五)依法查处能源利用违法行为。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节能监察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法人代表: 张咏
电话: 0572-5123538

14、安吉县价格认证中心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价格认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价格认定工作制度和技术规程,经批准后实施。
(二)承办县级纪检监察、司法、行政等国家机关提出的价格认定事项,办理县本级价格认定复核事项。
(三)承担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法人代表: 吕锦
电话: 0572-5123544

15、安吉县接沪融杭协作中心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接轨上海融入杭州各项决策任务,协调、指导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接沪融杭工作,组织协调县接沪融杭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
(二)起草我县接轨上海融入杭州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目标任务,经批准后协助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实施。
(三)协助有关部门督促全县接沪融杭工作进度,对接沪融杭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四)宣传安吉产业政策和人文生态环境以及良好的旅游文化资源,为安吉接沪融杭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五)收集整理沪杭经济圈经济社会发展各类信息,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各部门和乡镇(乡镇)以及各类经济组织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
(六)承担我县与上海市各有关部门及在沪企业政务、经济、商务、投资等方面的联络协作工作。
(七)承担我县与省委、省政府和杭州市各有关部门以及杭资企业政务、经济、商务、投资等方面的联络协作工作。
(八)参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以及其他区域的交流合作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法人代表: 范文超
电话: 0572-5123548

安吉县发展和改革局

安吉县发展和改革局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发展改革、金融工作、区域合作交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相关政策和制度。牵头组织统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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