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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办公室
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会务、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字综合、政务公开、科技宣传、新闻发布、舆情应对、信息化建设、政务便民服务大数据平台、网络安全、信访、安全生产和重大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电话:0412-5217006; E-mail:asskxjsj@163.com
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承担推进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并开展普法宣传。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负责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等相关工作,建立健全科技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承担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
电话:0412-5216538;
规划与平台科
牵头拟订市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承担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承担建立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市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建设管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实施市科技报告制度和市创新调查制度。提出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建议并监督实施。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负责本部门预算与财务管理相关工作。
电话:0412-5225702;
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信息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生物医药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
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科技招商、科技环保、科技军民融合工作。
电话:0412-5215902;
农村科技科
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负责科技扶贫工作,推动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
电话:0412-5210821;
社会发展科
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
电话:0412-5216700;
成果转化与奖励科
承担国家、省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组织拟订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建议,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省科学技术奖、辽宁友谊奖组织推荐工作。负责联系中科院沈阳分院,指导中科院沈阳国家技术转移中心鞍山中心日常工作。
电话:0412-5216298;
科技企业服务科
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负责科技金融的相关综合协调工作,研究提出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与管理工作。负责科技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电话:0412-5215863;
外国专家与国际合作科(科技人才与自然科学基金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引进外国专家管理办法和国外专家表彰奖励办法,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和出国(境)培训工作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全市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和外国专家来鞍工作相关管理工作,协调实施外国人才签证制度,推动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负责处理引进外国智力中的重大事件。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组织、指导全市企事业单位与国外组织项目对接和全市引进国外智力成果推广与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按权限承办科技系统人员的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工作。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重大应用基础研究任务并监督实施。负责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拟订市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
电话:0412-5217151;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负责机关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与人事科合署办公。
电话:0412-5215805;
鞍山市技术创新与研发服务中心
负责国家、省市科技类基金(资金)项目及计划的申报工作;负责培育及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工作;负责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合作工作和科技金融服务工作;负责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科技规划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信息(网络)服务工作;负责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指导企业及产业技术创新工作;协助开展高端科技人才引进、培养及创新创业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辽宁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及进入技术贸易活动的管理。负责为企业提供管理创新、科技创新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扶植科技型小企业初创时期的发展及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负责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管理者等相关工作。
第一条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8〕21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鞍山市科学技术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加挂鞍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