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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大厅(注册)联系电话:029-62523051 地址:韦曲西长安街669号长安区政府东二楼政务大厅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公文、机要、保密、档案、值班、接待、信访、维稳、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拟订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和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有关工作任务的督办落实工作;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和重大宣传活动的协调组织;负责统一收集、监测、分析舆情信息并提出应对处置建议;负责局机关官网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管理工作。
负责人:张景辉 电话:029-85292302
(二)党建科。
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党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统战、群团、党员教育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资档案、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人:杨蕊 电话:029-85292766
(三)财务科。
负责编制汇总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部门预决算,并统筹安排预算经费使用;负责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负责财务票据管理、非税收入管理、财务核算管理和干部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办理工作;指导监督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账目管理、执法装备配备管理等工作;负责拟订基本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制订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王敏 电话:029-85653925
(四)法制科。
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依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依法依规制订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人:刘伟 电话:029-85653923
(五)市场主体发展与信用监督管理科。
负责新经济产业市场主体信息的研究、分析及发布;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权限内行政许可的审批工作,依授权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管理,负责股权出质登记工作;拟订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信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负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信用监管模块的应用指导、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指导协调工作;负责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联合惩戒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协调工作;负责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协调工作。制订并落实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相关办法;承担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信息的研究、统计分析及发布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领域的党建工作;组织实施支持服务新经济、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行业主体发展措施,落实有关新兴产业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优化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强化行政指导服务举措;建立与有关部门定期协调对接和信息共享机制;
负责人:郝小娥 电话:029-85651645
(六)市场秩序监督管理科。
负责指导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协助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相关主管部门对市场主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措施,指导广告发布登记,组织开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广告整治和查处;拟订并组织实施网络商品(食品、药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的办法和措施;开展网络交易监督和执法工作;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协调跨区域跨部门网络交易监管协作,指导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建立和实施规范市场秩序的体系、制度和机制;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
负责人:何涛 电话:029-85283672
(七)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科。
负责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协调指导相关大案要案的办理工作;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负责人:桑亚劲 电话:029-85294315
(八)综合协调应急管理科。
负责落实有关重大信息直报制;制订有关食品安全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区级有关部门和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进行考核评议;开展年度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评价;承担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巩固提升及复核复审工作;承担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拟订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订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计划相关工作;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及相关舆情信息的收集、监测、分析、上报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拟订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和培训。
负责人:刘华 电话:029-85293401
(九)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落实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负责指导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食品相关违法行为。
负责人:伍均均 电话:029-85299814
(十)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工作;落实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保健用品安全监管;负责分析掌握食用农产品(含畜禽产品、水产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食盐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承担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制订和实施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规范;开展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负责食用农产品初级加工(豆芽生产、净菜加工、干菜及藻类初加工、水果初加工)企业的监管;负责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食盐的质量安全监管、市场准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负责人:冯春 电话:029-85291953
(十一)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负责人:田武辉 电话:029-85653526
(十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负责全区药品零售企业、药品使用单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药剂管理规定的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管;负责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备案工作;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在医疗机构使用和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执业药师相关制度;负责分析掌握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全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负责全区化妆品流通、使用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全区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除外)和医疗机构在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机制建设;
负责人:李健 电话:029-85293402
(十三)质量标准监督管理科。
拟订质量强区战略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推行质量奖励制度,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措施办法;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按规定权限组织开展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工作;承担产品防伪相关工作。按规定实施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重点监督的产商品计划;实施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按规定开展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并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依法对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标准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和信息反馈。组织开展标准化申报、创建工作;协助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制订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协调、指导单位和个人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
负责人:曹晓亮 电话:029-85288357
(十四)计量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
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计量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量值传递和计量比对工作;开展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监测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对计量标准、计量授权实施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贯彻执行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依法监督规范相关认证活动与检验检测机构,配合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
负责人:杨磊 电话:029-85299576
(十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组织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环节的监督检查和风险管理工作;制订区级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项预案,依照专项预案组织特种设备应急事件处置;依法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负责人:马涛 电话:029-85288332
(十六)消费者权益和知识产权保护科。
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投诉平台信息化建设及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使用工作;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工作,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组织实施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转化实施和交易运营的激励政策措施;协调指导产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指导落实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商标、专利印制企业及行为。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组织实施鼓励新经济、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指导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负责人:王源 电话:029-85653920
办公室联系电话:029-85292302 地址:韦曲樊川路7号
监管科联系电话:029-85651645 地址:韦曲樊川路7号
商广科联系电话:029-85653921 地址:韦曲樊川路7号
公交科联系电话:029-85294315 地址:韦曲樊川路7号
档案室联系电话:029-85292236 地址:韦曲樊川路7号
12315举报中心联系电话:029-85283705 地址:韦曲樊川路7号
经检大队联系电话:029-85283671 地址:韦曲樊川路7号
西街工商所联系电话:029-85292096 地址:长安区新华街中段(干部新村)
韦曲工商所联系电话:029-85292381 地址:长安区长安街智慧国际14层
郭杜工商所联系电话:029-85843306 地址:长安区郭杜北街
细柳工商所联系电话:029-85962315 地址:长安区细柳街道中段
五星工商所联系电话:029-85860326 地址:长安区五星街道中段
王曲工商所联系电话:029-85940216 地址:长安区王曲街道北街甲字04号
子午工商所联系电话:029-85954347 地址:长安区子午北街
滦镇工商所联系电话:029-85864384 地址:长安区滦镇东街
太乙工商所联系电话:029-85891767 地址:长安区太乙街道正街055号
杜曲工商所联系电话:029-85937330 地址:长安区杜曲街道南段
引镇工商所联系电话:029-85886371 地址:长安区引镇西街
鸣犊工商所联系电话:029-85835322 地址:长安区鸣犊东街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管工作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