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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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

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在向居民个人支付综合所得时,根据已采集的个人身份信息,结合当期收入、扣除等情况,在支付所得的月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报告表》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材料,进行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

实行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填写说明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首页功能菜单下点击【综合所得申报】,进入“综合所得预扣预缴表”页面,页面上方为申报主流程导航栏,根据【1收入及减除填写】、【2税款计算】、【3附表填写】和【4申报表报送】四步流程完成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

1.  收入及减除填写

用于录入综合所得各项目的收入及减除项数据,点击界面下方综合所得申报表名称或【填写】进入表单,即可进行数据的录入,各项表单的填写方式,与“人员信息采集”操作类似,都选择使用单个添加,或下载模板批量导入。

综合所得申报表

点击【正常工资薪金所得】,进入“正常工资薪金所得”界面。包括【返回】、【添加】、【导入】、【预填专项附加扣除】、【导出】、【展开查询条件】和【更多操作】功能。进入“正常工资薪金所得”界面时,校验系统当前是否为“未申报”状态,如果是则弹出“为避免员工通过其他渠道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未扣、漏扣的情况,建议通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进行【下载更新】后,再进行【税款计算】。如确实无需下载更新的,可勾选“请忽略本提示”的提示框后点击【确定】。

下载更新

点击【导入】→【模板下载】下载标准模板,录入数据后,点击【导入数据】→【标准模板导入】选择模板文件批量导入数据。

【标准模板导入

点击【导入】→【导入数据】弹出的界面,若上月没有数据,则【复制上月当期数据】的单选内容置灰,且提示“暂无上月数据,无法复制”;上期有数据的,可正常选中【复制上月当期数据】项,点击【立即复制数据】则将上月的数据复制到本月所属期报表中。复制成功后若有员工涉及到专项附加扣除的,需再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

点击【添加】弹出“正常工资薪金所得 新增”界面,进行单个数据录入。

正常工资薪金所得

【适用公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若不能确定适用公式,可点击右侧的【帮助】根据系统引导提示选择。

【本期收入】:未选择“适用公式”或选择公式(5)时直接录入。其他情形则通过点击【请录入明细】填写相关数据。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三险一金,填写个人承担且不超过当地规定限额的部分。

【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租金支出】、【赡养老人支出】:点击“正常工资薪金所得”界面【预填专项附加扣除】自动获取填充报送成功人员的可扣除额度,也可手动录入。根据政策要求,住房租金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不允许同时扣除。

【商业健康保险】:填写按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商业健康保险支出金额,扣除限额2400元/年(200元/月)。

【税延养老保险】:仅试点地区可录入。填写按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税延商业养老保险支出金额,扣除限额为当月工资收入的6%与1000元之间的孰小值。

准予扣除的捐赠额】:按照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弹出提示框,勾选确认需要进行自动预填,选择预填人员范围后,点击【确认】,可自动将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下载到对应纳税人名下,自动填入申报表。

预填专项附加扣除

综合所得项目填写界面默认显示【添加】,若企业已在税务机关开通汇总申报,则在【添加】按钮的下拉菜单,可选择【明细申报】或【汇总申报】。点击【明细申报】则打开前面介绍的按人员明细填写的界面,点击【汇总申报】则打开汇总申报填写界面。

汇总申报

汇总填写界面,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填写本企业该所得项目下汇总的收入信息,该界面直接可显示应纳税额、应补(退)税额等信息。

其他综合所得项目数据采集方式基本一致,各自界面如下:

汇总填写界面

全年一次性奖金额】:填写当月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总额。

注意事项:同一个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只能申报一次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如果系统检测到该纳税人已填写过,则切换所属月份再填写保存时会提示。

全年一次性奖金额

【内退一次性补偿金】: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人

【分摊月份数】: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月份数

分摊月份数

【年金领取收入额】:本次领取年金的金额。

【已完税缴费额】:指在财税[2013]103号文件实施之前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且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通常指的是2014年前的年金已完税缴费额。

全部缴费额】:账户中实际年金缴纳部分。

全部缴费额

【免税收入】: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原任职受雇单位所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上一年度城镇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免税收入填写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数据;超过3倍数额时超过部分进行计税,免税收入填写上一年度城镇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数额。

免税收入

【收入】:填写当月发放的央企负责人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任期奖励收入总额。

注意事项:该所得同一个纳税人同一个月只能填写一条。税率按照应纳税所得额÷12个月得到的数额,适用月度税率表对应的税率。

收入

【收入】:填写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

注意事项:税率按照应纳税所得额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适用月度税率表对应的税率。所得同一个纳税人一个月只能填写一条。

【所得项目】:选择人员后,如果人员的“任职受雇从业类型”为“保险营销员”,则所得项目默认为“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 “任职受雇类型”为“证券经纪人”,则所得项目默认为“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其他类型的人员不能选择。

【费用】:本期收入×20%,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展业成本】:(本期收入-费用)×25%,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注意事项:一个人员一个月只允许填写一条,选择人员时,如果已填写,则自动带出已填写信息。

展业成本

【姓名】:人员信息采集中“任职受雇从业类型”选择“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或“其他”的可以选择。

【所得项目】:包含“一般劳务报酬所得”、“其他劳务报酬所得”。

【费用】: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允许扣除的税费】:填写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实际可扣除的税费。

允许扣除的税费

【本期免税收入】: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30%做免税收入处理),即显示本期收入减除费用后的30%部分,可修改。

【费用】: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分摊年度数

分摊年度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实际年度数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本月股权激励收入

【适用公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若不能确定适用公式,可点击右侧的【帮助】根据系统引导提示选择。

【本月股权激励收入】:未选择“适用公式”或选择公式(5)时直接录入。其他情形则通过点击【请录入明细】填写相关数据。

【本年累计股权激励收入(不含本月)】:本年不含本月的所有股权激励收入之

和。

免税收入

【收入】:本月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

免税收入】:默认带出收入×25%,可修改。

【税率】: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意事项:

1.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表除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外,其他所得项目均没有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填写项。

2.综合所得里的“正常工资薪金”、“央企负责人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个人股权激励收入”、“提前退休一次性补贴”、“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都只有雇员才能填写。

3.任职受雇从业类型为“雇员”时,综合所得/非居民所得的一般劳务报酬所得和其他劳务报酬所得不可填写。

4.针对“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系统【更多操作】中新增【批量导入删除】功能,支持导员名单,名单进行批量除收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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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个人所得税网上申报平台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平台(域名为:etax.chinatax.gov.cn,以下简称“本平台”)是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个税”)网上申报平台,是政府公共服务的组成部分,我方是本平台的实际拥有者。您可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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