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条件、优惠政策、申报时间、流程、入口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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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概述: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文件精神和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通知安排现将焦作市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流程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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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登录入口

焦作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

2019焦作市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由县(区)推荐。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受理各地推荐报送的企业申报材料,

第一批截止时间为6月8日(周五),

第二批截止时间为8月17日(周五),

第三批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周五)。

企业向各地推荐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一)第一批:

(1)4月8日-5月3日:申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按属地原则提交各县(市)区推荐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分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向市级对应管理部门出具推荐报告和加盖公章的《审查情况表》;

(2)5月4日-5月28日:焦作市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按部门职责分别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出具盖有审查部门公章的《审查情况表》;

(3)5月29日-5月31日:申报企业在全部完成市级审查部门审核的基础上,将申报材料与市级部门的《审查情况表》按要求规范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附电子版)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

(4)6月1日-6月8日:由焦作市科技局负责最终上报材料的整理和复查,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申报信息汇总表、联系方式表等上报材料准备和上报等工作。

(二)第二批:

(1)4月8日-6月29日:申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按属地原则提交各县(市)区推荐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分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向市级对应管理部门出具推荐报告和加盖公章的《审查情况表》;

(2)7月1日-7月31日:焦作市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按部门职责分别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出具盖有审查部门公章的《审查情况表》;

(3)8月1日-8月6日:申报企业在全部完成市级审查部门审核的基础上,将申报材料与市级部门的《审查情况表》按要求规范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附电子版)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

(4)8月7日-8月17日:由焦作市科技局负责最终上报材料的整理和复查,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申报信息汇总表、联系方式表等上报材料准备和上报等工作。

(三)第三批:

(1)4月8日-8月31日:申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按属地原则提交各县(市)区推荐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分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向市级对应管理部门出具推荐报告和加盖公章的《审查情况表》;

(2)9月1日-10月7日:焦作市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按部门职责分别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出具盖有审查部门公章的《审查情况表》;

(3)10月8日-10月15日:申报企业在全部完成市级审查部门审核的基础上,将申报材料与市级部门的《审查情况表》按要求规范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附电子版)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

(4)10月16日-10月26日:由焦作市科技局负责最终上报材料的整理和复查,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申报信息汇总表、联系方式表等上报材料准备和上报等工作。

焦作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必须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6.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的比例不低于60%。

7.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8.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知识产权占3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占30分,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占20分,企业成长性占20分,总分70分以上(不含70分)。

9.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2019年焦作市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哪些好处:

河南省将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进行奖补(详见:河南省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工作实施细则,最高可奖励30万元。对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配套奖补,具体标准如下:

上年度(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一年,下同)销售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按照各地奖补政策标准给予配套奖补,最高30万元;销售收入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企业,配套奖补最高20万元;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企业,配套奖补最高10万元。

1、税收减免

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相当于在原来基础上降低了40%。

2、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凭批准文件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办理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更容易获得国家、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将会是众多政策性如资金扶持等的一个基本门槛。

3、国家级的资质认证硬招牌

高新技术企业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4、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高新认定的企业,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

5、促进企业科技转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是一项引导政策,目的是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走自持续主创新创新的发展道路,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6、提高企业市场价值

证明企业在本领域中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高端技术开发能力,有利于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是企业投标时的重要条件。

7、提高企业资本价值。


2019年焦作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流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流程

(一)企业自评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注册填报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在企业申报入口进行注册登记,待注册机构确认后进行申报书的网上在线填报(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三)网上提交

企业按系统要求提交材料给省认定机构。其中在“上传附件”栏内上传总大小在15M以内的.rar格式文件(上传文件为纸质材料扫描件,必须清晰),包括: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知识产权相关材料,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专项报告或鉴证报告,年度审计报告主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注意:请企业在纸质材料经过科技、财政、税务三部门全部审核盖章完毕后,再进行网上提交)

(四)纸质材料提交

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且提供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对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目录和页码,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初审流程

1、第一步:参加201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企业按照《省通知》要求准备材料,书籍式装订一式五份(两正三副),科技办公室的具体受理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同时报送电子版(附件4、5、9、10、11、12)至工作邮箱zzgxqqypy@163.com。

2、第二步:将科技部门审核盖章后的材料分别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及相关税务部门进行审核。

3、第三布:将最终三部门完整盖章审核版材料(一正一副)报送高新区科技办公室。


2019年申请焦作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评分标准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评分标准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0分
企业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不含商标)。[说明]
1.由专家对企业申报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否符合《工作指引》要求进行评判。
2.同一知识产权在国内外的申请、登记只记为一项。
3.若知识产权的创造人与知识产权权属人分离,在计算知识产权数量时可分别计算。
4.专利以获得授权证书为准。
5.企业不具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4个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1个发明专利或者3个实用新型专利。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分
最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需四项以上。[说明]
1.同一科学技术成果(专利、版权、技术使用许可证、注册的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国内外的申请只记为一项。
2.购入或出售技术成果以正式技术合同为准。
3.此项评价可计入技术诀窍,但价值较小的不算在内。从产品或工艺的改进表现来评价技术诀窍等的价值大小(企业可以不披露具体内容)。
4.技术成果转化的判断依据是:企业以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12个技术开发合同或者12个技术服务合同或者12个销售合同(分别针对不同产品)
3、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20分
(1)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2)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3)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4)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5)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注:以上五个小项全部齐全后,才能拿到20分
4、成长性指标 20分
此项指标是对反映企业经营绩效的总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的评价(各占10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总资产增长率=1/2 (第二年总资产额÷第一年总资产额+第三年总资产额÷第二年总资产额)-1。
销售增长率=1/2 (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1;
注:总资产和销售每年是递增的,才能达到最高20分


焦作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样本: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样本

焦作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注意事项:

1.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按照《现代创新体系考核管理办法》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工作的任务部署,组织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做好辖区内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企业的服务工作。

2.为提高工作效率,市科技局委托市知识产权局按照《省通知》要求对《知识产权审核情况表》进行审核签章,市科技局复核签章。申报企业可在申报材料装订前带上《知识产权审核表》和知识产权证书原件到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审核签章。

3.中介机构的选取按照不指定、不限定、开放式原则,凡符合《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的中介机构,均可参与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相关工作,出具研究开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4、其他注意事项

企业性质:申请企业必须是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申报的各项指标和资料均不应包含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企业,也不包含企业所得税合并纳税的其他成员企业。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企业所提供的知识产权须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不再包括独占许可方式。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报企业本身,通过受让、受赠、并购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其有效期须覆盖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期。

企业提供的知识产权须由高新区科技部门审查后出具有效性证明,高新区科技部门将按照省厅要求,严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出具知识产权有效性证明,加盖科技部门公章,装订于申报材料“知识产权”部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填写:“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中“核心技术及创新点”一栏和“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中“关键技术及主要技术指标”一栏中须首先对该项目(产品)所属技术领域进行表述,明细至《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第三级领域下的具体条款。

中介机构:申报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机构。凡符合《工作指引》要求的中介机构,均可参与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依法出具相关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中介机构须向企业提供其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和承诺书(见附件3),中介机构相关信息可在河南省财政厅网站及河南注册会计师网查询。

审计(鉴证)报告:

1)各类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须符合《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要求以及相关部门的规定,报告中的数据须符合正确的逻辑关系。中介机构应谨慎执业,在出具研究开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报告时,应充分考虑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企业编制的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不一致的,中介机构应在专项报告作强调事项说明。研发费用专项报告中还应对企业研发费用的核算方式是否符合规定进行鉴定并描述。

2)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如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补贴收入)、管理费用(研究开发费)等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企业须提供佐证材料说明相关情况。

中介机构的选取按照不指定、不限定、开放式原则,凡符合《工作指引》相关规定、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中介机构,均可参与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出具研究开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税务部门长期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受理盖章,请各单位妥善安排材料的审核时间,不要进行扎堆审核。

企业要严格按照通知时间要求报送申报材料,如逾期报送,将不再受理。

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中介机构须如实出具审计(鉴证)报告,若存在弄虚作假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将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关于高企申报的详细事宜,可登录“河南科技网”(www.hnkjt.gov.cn)中“高企认定”专栏下载了解。网上申报系统咨询电话:0371-65966154

焦作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咨询电话:

焦作市科技局高新科联系人: 顿志强  联系方式:3569836

焦作市财政局税政科联系人: 郝  狮  联系方式:3121138

焦作市国税局所得税科联系人:许永辉 联系方式:3559617

焦作市地税局税政一科联系人:刘晓丹 联系方式:3578862

工作邮箱:jzskjjgyk@126.com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附件2:企业承诺书

附件3:中介机构承诺书

附件4:知识产权审核情况表

附件5: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表

附件6:企业职工总体情况说明

附件7:知识产权权属人声明

附件8: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声明

附件9:科技部门审查情况表

附件10: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附件1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信息汇总表

附件1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联系方式表

附件13: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样式)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科学是发展的重要内在推动力,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登录入口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登录入口

一、事项名称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二、认定依据 (一)《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 (二)《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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