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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公安局

秦皇岛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

🕐 发布时间:2022-06-29 🕐 更新时间:2022-06-29 👁 7786 次浏览
秦皇岛市公安局是秦皇岛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指示,研究部署、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搜集、掌握、分析危害国家安全以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的相关情况,及时制定对策,周密组织实施。

    (三)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涉税犯罪案件的侦办进行指导,直接侦办重特大案件。

    (四)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治安案件,组织、协调、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恐怖事件和治安事件;组织、指导和实施社会治安、户政、流动人口、重点人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特种行业、房屋出租、城市养犬管理等工作;组织、监督、指导全市内部单位及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市巡警特警业务工作,负责各级110报警服务台建设和社会协调联动工作;直接参与处置暴力恐怖事件及抢险救灾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宣传和监督。

    (七)负责出入境和市内外籍人员的管理及涉外案件、事件的查处工作,组织指导边防治安管理和打击海上走私、贩毒、偷渡等工作。

    (八)组织实施全市公安警卫工作;负责北戴河暑期安全保卫工作。

    (九)负责全市收押场所及监视设备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对在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

    (十)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十一)负责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负责车辆安全检验、上照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建设、管理、维修,参与道路建设规划。

    (十二)组织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和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侦察技术建设。

    (十三)组织实施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四)规划、组织、实施全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和公安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规定管理公安干部;协助搞好全市边防、消防、警卫等公安现役部队的组织建设。

    (十五)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查处和督办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

    (十六)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警用装备、被装的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维护信访秩序、控制群体访及非正常上访行为、依法处理非法上访人员工作。

    (十八)指导交通、林业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配合海关缉私警察依法履行职责。

    (十九)对武警秦皇岛市支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指挥和领导。

    (二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信息

  • 地区:海港区 · 秦皇岛
  • 分类: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0335)3950017
  •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东大街65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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